增加股东原股份怎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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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公司注册资本100万,某个股东认缴15万,已经实缴7.5万元,那么他剩余的7.5万元应该按照什么比例计算呢?是按15%的比例减去他已经实缴的7.5万元剩余7.5万元再实缴还是应该按比例减掉他应该出资的15万中尚未实缴的7.5万元然后实缴差额呢? 首先明确一点,股东没有“必须缴纳全部注册资本”的义务(除设立时全额缴纳的情况以外),所以不会存在“继续实缴”的问题。

如果股东欲将其认缴而逾期未实缴的款项实缴到位,则需要依法向公司足额缴纳其未缴部分的股权;如股东不能按时、足额缴纳该笔投资款,则公司有权要求该股东立即缴纳并加付利息。但如果此时公司的注册资本并未减少,则股东无需重新登记注册。 但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公司出现下列情形时,股东的认缴出资额可以相应减少或者撤销: (一)公司作为被告的案件执行期间,在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出资义务的情况下,被告下落不明或者有证据证明债务人可能被剥夺财产导致无能力偿还债务;

(二)公司作为被执行人的案件,人民法院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申请执行人申请追加抽逃资金的股东为被执行人,且其申请材料齐全的;

(三)公司注销登记时,股东承诺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债权人可以申请追加股东为被执行人,要求股东承担清偿责任。 但上述情况都不包括“增资”!本题中,即使公司的资本金增加到200万,股东也只需要额外再缴纳50万元即可,不需要对这增加的100万元承担补足出资的责任。 另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第31条第4款规定,登记主管机关应当对申请单位提交文件的真实性以及文件注明的注册资金或注册资本是否与实际一致进行核实,经核准后分别核发下列证照:……

在注册资本制度下,股东仅需对自己认缴但未实缴的部分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但在注册资本变更至实缴制后,股东就需对其所有认缴部分的注册资本承担补足责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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