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社保能补缴吗?
可以补交,但是只针对于外地农村户籍人员。 具有本市户籍、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从事非全日制工作的灵活就业人员符合参保条件的,可以按照《上海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条例》的规定办理参保缴费手续并缴纳费用;也可以个人身份登记并申报缴费基数,由养老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应缴纳的费用后,委托银行代收代缴。 对非本市户籍外来人员的补缴审核按下列规定执行:
(一)对原在本市参加过养老、医疗保险的农民工,其间断期间的缴费工资基数和费率分别按照当时本市城镇单位的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和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与个人缴费基数的上下限标准计算确定,由单位或个人承担。
(二)对1998年7月1日至2003年12月31日期间在原本市务工并在乡镇企业就业的农民合同制工人,以个人身份补缴的,在确认缴费年限的同时,允许补缴保险费。
(三)对2004年1月1日后至退休年龄期间未参加本市基本养老保险的外省市农民工,可凭有效证明将其在原户籍地参加基本养老和基本医疗保险的时间计入本市缴费年限,待符合规定条件时,按有关规定办理一次性补缴或按月补缴。
只要满足以上条件就可以进行补缴了,不过要注意的是,一般只能向前补缴5年的社会保险,也就是说5年前没有缴纳的社会保险是没法进行了补缴的,只能缴纳到近五年之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