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怕中国核弹吗?
我们得搞清楚这个“核弹”的概念是什么... 按照题主的描述,应该是把核武器和战略核武器给混淆了。
目前全世界拥有核武器的国家只有五个:美、俄、中、英、法。其中只有美、俄、中有能力将核武器投入实战(英国虽然也是五常之一但是其整体军事实力已经大不如前,加之英国本土面积小,所以即使部署了核武器,对美俄中任何一方都不形成实质性的战略威慑)。
而战略核武器又被称为“大国武器”,因为只要是一个主权国家且国力没有倒退到极点,就一定有能力制造核武。(朝鲜虽然是五常之一但本身经济极其落后,所以就算它拥有核武器也无法投送至他国本土执行战略任务) 所以题主所说的“核弹”实际上指的就是战略核武器,而拥有这种武器的国家仅仅有美俄中三国。
而这三个国家的核打击力量在数量和质量上都处于同一阶层,可以说都是“足够用”(至少够用的时间点是现在以及可以预见的未来一段时间内)。因此另一个问题就来了:
如果有一个国家掌握了核武器并且将他的核武器用于侵略性目的时,另一个国家(也就是有权使用核武器的国家)也掌握核武器并用它进行还击,那么双方都使用核武器互相毁灭对方,这算不算互信基础上的“博弈平衡”呢? 我觉得不能这样说,因为这样相当于把两个掌握核武器国家的地位摆在了平等的地位上。但实际上这样的平衡是不存在的。
首先掌握核武器只是达成战略目标的一个条件而不是全部。更准确的说法是,只要一个国家掌握核武器并且在理论上能够把他的核武器投放他国领土,这个国家在战略上就有了和美国/俄罗斯/中国并列甚至超过某些第三世界国家(如朝鲜)的地位。
第二,一个拥有核武器的国家并不一定就把他的所有核武器全部投入战场。以俄罗斯为例,它可以不动用战略性核武器就以核炸弹轰炸美国(当然这只是理论,而且俄罗斯的经济实力不足以支撑他长期高强度地使用核武器)。同样,中国也可以不动用核武器就摧毁美国和其盟友的军事基地,甚至直接登陆北美大陆与美军陆战。
所以说什么“美俄中任意一个国家的核武器足以炸平地球数次”是很不严谨的说法。 一个国家要想真正完全消灭另个一国,唯一可行的办法就是同时掌握“毁灭你”和“毁灭我”的能力。而这个“毁灭你”和“毁灭我”必须是精确到点的,也就是说必须确保对方的核武器不可能再向我方反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