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行政部门有哪些?
我国的体育行政管理体制,是在党领导下的体育事业发展过程中逐步建立起来的。新中国成立初期,中央专门成立了中央人民政府体育运动委员会(简称“中体委”)作为最高体育行政机关,统一领导全国的体育工作。之后,为适应大规模经济建设和改革开放的需要,1958年3月,中体委被撤销,其职责划归新建的国家体育运动总局(以下简称国家体总)管理;党的十四届二中全会通过《关于深化行政体制改革若干问题的决定》后,2008年3月,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公布,国家体总并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组成部门之一,称国家体育总局。在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中也设有相应的体育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体育管理工作。
国家体育总局的主要职责包括拟订体育发展战略、规划、产业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体育行业标准化建设工作等。地方各级体育主管部门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上级有关体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协助或参与起草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及实施办法等。 除上述层级较多的政府系统外,我国还设立了直属事业单位——国家体育总局竞赛管理中心和国家体育总局训练中心(中国游泳运动学校),分别承担了组织参加全国综合性运动会及各项竞技体育赛事和组建国家队参加国际性体育赛事的任务。为了推进体育事业的多元化发展,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体育需求,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进入体育领域,促进全民健身和竞技体育以及体育产业化的发展,1995年6月,原国家体总以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的形式进入了市场,成立了第一家电竞公司——北京世纪天成互联网信息服务有限公司,开启了我国电子竞技产业发展的历史,此后又陆续办起了数家互联网企业,涉及电竞媒体、战队运营、在线教育等诸多领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