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少次贷款记录?
这个问题的本质,是问个人征信报告中报告的信用报告机构数量上限是多少份(即个人征信报告中记录的信用信息,来自人民银行征信系统、各商业银行征信系统的总和) 这个问题,央行征信中心有官方答案。 根据《征信业管理条例》规定,征信机构对个人不良信息的保存期限,自不良行为或事件终止之日起为5年;征信机构的行业自律规范《个人信用信息采集业务规范》对信息报送的频次也作出了要求: “以月报形式报送个人信用信息的机构,报送的信用信息应在本机构完成的最后一个月月底之前报送人行征信中心。” 即个人一年内申请网贷次数不能超过10次,每个月都不能超过3次。
当然,上述规定是针对正规金融机构或持有金融牌照的公司法人或股东提出的,对于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等持牌机构,同样要遵守这一规定。 但凡金融机构,都必须将相关交易信息上报给央行征信系统,因此无论是信用卡逾期还款还是银行贷款逾期还款,都会被记入个人征信报告,供未来放贷时作为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