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几个孩子最好?
早前,北京大学首都儿童疾病防治专家组专家余东在政协北京市第十一届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上建议:中国可以尝试在社会福利和保障方面向多生宝宝的家庭倾斜,“将独生子女政策修改为有意愿生育多个孩子的家庭提供必要的支持”。一时间,“生几个孩子最好”再一次成为了人们热议的话题。
根据我国人口的平均寿命及育龄夫妇的生育意愿,按世代计算法推算,我国现行生育政策可以使每个家庭生2.83个孩子。而从当前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和人口与计划生育政策措施情况看,政策变动的可能性不大。
为此,建议国家将现有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的计划生育政策修改为:有条件的,夫妻可以对生育第一个、第二个孩子给予奖励;没有条件的,禁止生育第三个孩子。还可以考虑对头胎为多子女及生育能力受限的夫妻,生育第二个孩子给予奖励;鼓励婚前体检,并将婚前检查经费列入生育成本之中,避免婚前畸形儿的诞生;将婴幼儿及中小学教育纳入国民养老保障体系,减轻家庭生育及养育负担;将婴幼儿社区居家教养服务纳入社会服务保障范围,提高其家庭养育质量;等等。
其实,早在1977年,世界上第一个“计划生育宣言”便在墨西哥召开的国际人口大会上通过。宣言强调,每个夫妇都应该有生育的权利,同时要保障社会和经济因素不因生育而带来的不公。虽然发达国家已普遍推行“社会福利优先”模式,用社会福利的保障来抑制求子欲望,但包括中国在内的发展中国家越来越多地实行了“计划生育”。上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国内某些人士开始探索“节育承诺”,即在政策范围内对要求生育者给予一定时间的“免税”、“减负”,以解决经济压力大、生计艰难的问题。2001年,浙江省海盐县便开始实施“节育承诺”,规定有条件的夫妇可享受一定年限的“独生子女”待遇:第一胎为女孩的,可以继续生育;夫妻双方均为农村独生子女,经认定后可生育第二胎。
然而,“节育承诺”难破“多子多福”传统理念的困局,最终都被叫停。2003年,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曾透露,正考虑制定“生育承诺制”,家长可在一定时间内承诺只生第一个孩子,但至今尚无“生育承诺制”的消息。
1985年以前,大陆尚无“独生子女”概念。当时,国家实施《关于控制我国人口增长问题的决议》,仅禁止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而1976年开始的“文化大革命”十年,又使国民经济陷入了困境。为此,国家考虑利用社会抚养费及人口与计划生育行政管理等办法限制人口增长。
1978年3月,五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计划生育法草案》,计生工作从此有了法律依据。同年12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将1月5日定为计划生育宣传日。1980年9月,中国计划生育协会召开全国代表大会,宣告它作为人民团体正式登场。1982年9月,中共十二大提出了“制定全面实行计划生育的方针”;十年后,江泽民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宣传画上签名。至此,计划生育工作已走过整整50年的历程。
据统计,中国现有13.7亿人口,60岁及以上老人占11.8%;育龄妇女有3亿多人,每三个女性中就有一个正在育龄期。在以往30多年里,中国的生育政策主要取决于人口与经济的关系,而如今中国也面临着如何面对老龄化及处理好“人口红利”与社会抚养费之间的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