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贷款是民间贷款吗?
网络贷款只是用了一种新型的互联网技术,本质还是公司行为,而非自然人,并不符合民间借贷的主体要求。其本质依然是为追逐利润的商业贷款,以低息,低门槛吸引客户,然后再利用强势地位转嫁风险,甚至通过暴力方式回收欠款。这一过程中,借款人的财产和人身安全都无法得到有力的保障。
网络贷款和民间借贷区别如下:
1、二者主体是不同的。
民间借贷是指出借方和借款方均是自然人的借贷关系,而网络借贷是由互联网企业成立的借贷平台、出借方是自然人或银行等金融机构、借款方是自然人或企业组成的借贷关系。
2、二者风险是不同的。
在实践中,有的人通过网络借贷中介平合借入远超过其承受能力的高息债务,然后在不同的平合反复拆借“借新还旧”,或者以投资的名义将高息债务出借给他人,这样的做法一旦形成恶性循环就会形成资金链断裂,风险就会暴露,甚至会演变为“非法集资”。
而正常的民间借贷是在亲朋好友、同事邻里等熟人之间发生的正常借贷关系,其产生的风险一般只局限在较小的范围内,不易形成系统性风险和群体性事件,而且也有利于“案结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