兵团电力企业如何改革?
1、把亏损的企业卖了,把钱补贴给盈利的企业; 2、把职工多的企业关了,把职工并入其他单位; 3、把供电量少的地区撤并,把供电量集中的地区扩大规模降低成本; 4、各团场配电室取消,配电工作交于专业电力公司负责,收资费用; 5、各团场的发电机组拆除,发电气设备交给师直属电厂统一管理,减少竞争成本,提高收益; 6、对各师直属电厂进行股份制改造,引入社会资本,建立现代企业制度。
现在的国网新疆电力公司其实就相当一个省级电网公司了(因为之前疆内各条输电线路都是独立核算的,结算方式也是按购电量除以总电量乘100%来计算的),所以作为省级电网公司的职责还是要履行的。
根据《电力监督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部令第17号发布,第449号修改)中第二章第十一条规定“各级地方电力管理部门在实施用电监察时,有权询问当事人和有知情权的单位和个人,调查了解与被监对象有关的情况和资料”,以及第二章第十二条规定“县级以上地方电力管理部门应在每年春季或秋季对非居民用客户用电情况组织一次检查,发现违反电费收取和使用规定的,应责令限期改正,并可处以电费总额1至3倍的罚款。”对于非居民用户(包括团场)的违章用电行为,国网新疆电力公司是有执法权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