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企业与股东的区别?
1、从法律关系上看,股东是公司的所有权或投资权的主体,他和公司之间是一种资产控股和产权驱动的关系;而合伙企业中的合伙人,和普通企业中投资人(股东)一样,是企业的出资人或设立人。他与合伙企业是一种平等、自愿的契约关系。
2、从财务角度来分析,对投资者来说风险和收益是两个相关联的话题且成反比。一般来说风险越大则收益越高;反之,风险越小则收益也一定较低。而合伙企业和公司作为两种不同的企业组织形式,其承担的债务的风险大小和所获收益也是完全不同的。
3、从承担的责任方面考虑,有限公司股东仅以自己所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而合伙企业则是所有合伙人在全部合伙财产范围内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在作为企业融资平台时,合伙企业要比有限责任公司有更多的限制。
4、对于所得税纳税义务而言,《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居民企业是指依法在中国境内成立,或者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但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境内的企业。
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以及港、澳、台地区的纳税人,不得列入居民企业范围。除企业所得税外,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取得的所得,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的五项超额累进税率,上述两类企业在缴纳所得税时,均先由企业代扣代缴,然后再向所在地税务机关申报缴纳。
无论是选择合伙企业还是有限公司作为企业的融资平台都应该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加以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