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托可以发起基金吗?
1、从信托公司发起设立公募基金产品,目前看只有信托业协会的组织形式,没有具体实施案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规定,“设立信托,应当具有明确的信托目的”;“设立基金,必须由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依法核准”。可见,信托公司不能直接“设立基金”。 但实践中存在着将资金投向基金的形式,这种情况属于资管业务中常见的“借基投资”模式——首先选择目标基金,然后募集信托计划,将信托计划资产委托给基金托管人(即基金自身)进行投资运作的管理模式。
2、从商业银行发起设立公募基金产品目前没有法律禁止,但也没有明文支持 与信托公司相比,商业银行的优势在于其可以利用表外业务,通过发行理财产品间接为公募基金产品提供融资。但目前我国银行业处于分业经营状态,根据现有监管体系,理财产品的投资范围主要在债券、货币市场工具和未上市股权领域。银行很难像信托公司那样直接通过设立信托计划的方式参与公募基金的产业。 但是,如果基金作为一种特殊的理财产品,在规范了相关制度安排以后,商业银行直接发起设立基金产品也是有可能的。
3、保险公司作为保险资金的受托管理人是可以直接发起设立基金产品,并且已经有一些具体实践例子了 中国保监会于2011年5月份发布了《关于保险资金投资有关问题的批复》,批准了泰康人寿等五家保险公司作为主承销商,采用集中竞价方式收购天弘基金2%的股份以及通过认购新基金方式投资6.4亿元,成为国内首家拥有基金公司的寿险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