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购团体火车票?
一、订票
1、申请:需订票的单位和旅行社(以下简称订票单位)须在开车前17天(含开车当日,以下计算日期均含本数)至27天(原则上为30天)之间,持企业营业执照(仅旅行社提供)、加盖订票单位公章的团体订票申请函到车站团体票窗口申请。
2、受理:车站审核同意后,与订票单位签订团体订票协议(一式两份),确定预订车次、时间、发站范围等。订票款采取预、足额的方式交付。车站收到订票款后出具收据。
二、订票
1、申报:订票单位凭车站出具的订票款收据于开车前12天至27天的4:00—12:00(以下申报时间、订票时间、领票时间均为当日,24:00为次日00:00,以下计算日期均含本数)到车站申报。每张收据一次申报的团体票仅限乘车日期、车次、发站、到站、席别、票种相同,且硬座不低于8张、卧铺不低于4张。车站将根据团体订票协议约定的时间、车次受理申报。
2、订票:车站按申报时间先后予以订票,并在48小时内予以回复。订票单位接到回复后,应于48小时内携带订票款收据及个人身份证件到车站核对订票信息,确认信息无误后领取订票通知单。
三、取票
1、取票款:订票单位于开车前7天的4:00—12:00携带订票通知单、个人身份证到车站缴纳剩余票款,并领取取票通知单。
2、取票:订票单位于开车前5天的4:00-24:00携带取票通知单及经办人身份证到车站取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