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资金占用包括哪些?
1、关联交易是造成企业资金占用的原因之一,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37号)的相关规定:“本办法所称控股股东,是指其持有的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比例超过50%的股东;实际控制人,是指通过任何方式控制一个公司的关键决策过程的人”;因此判断是否为关联方依据的是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存在下列关系的双方当事人均为关联方:
(一)直接或间接持股;
(二)直接或间接拥有支配公司重大事项的权力;
(三)直接或间接享有或承担该公司负债;
(四)通过合同安排由一方单独控制他方的财务和经营政策;
(五)在业务、资金、交易上存在其他重要联系使其中一个当事人能够对另一个当事人施加重大影响。 如果A公司与B公司间属于上述所列的一种或者几种情况,则A公司与B公司之间存在关联关系,A公司对B公司资金的占用就属于企业之间的资金占用。
2、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的规定,融资租赁,是指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租赁物件的特定要求和对供货人的选择权,出资向供货人购买租赁物件,并支付给承租人使用,出租人按合同约定收取租金,并在租赁期届满时,收回租赁物件或经双方协议折价收买的租赁活动。 如果A公司以融资租赁的方式租入固定资产,而供应商与A公司为同一实际控制人的,那么就构成了企业间的资金占用。 还有一种情况也需要注意,虽然不构成融资性租赁,但形成企业间资金占用的情形,就是在资产买卖中,买方付清了全部价款,但由于对方未履行先买后卖义务,导致该笔款项长期挂账的,也属于企业间的资金占用。 另外,需要提醒的是对于企业因经营所需,从金融机构借款,然后转手出借赚取利息差的行为,应认定为民间借贷,不属于经营性借贷。企业以借贷名义非法向他人出具借款凭证,并从借款人处取得本金,其实质为债务人将债务以借款的形式归还给债权人,从而减少企业的资产负债率,这种行为严重影响了金融秩序,是一种违法行为,应当受到惩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