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可以投资入股吗?
可以的,不过应该属于非正常情况! 债权作为出资入股的形式之一(其他形式有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主要存在于有限责任公司中。依据《公司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非货币财产出资。而所谓的非货币财产出资,就是指以实物、知识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以外的财产权利进行出资。
如果A要投资设立一个有限公司,他可以全部用货币出资即全部用自己的钱开公司,这叫全额出资;也可以部分用货币出资,部分用非货币财产出资,那这个非货币财产出资的部分就等于把别的债权转让一部分过来当作自己的实收资本。只不过这种转让过来的债权不能是已经设置担保的债权。
因为股权变更是需要公示的,一旦你作为债权人知情还同意将你的债权作为出资转入这个公司,那么你就和股东一样,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了,所以这种情况是不存在的。 同理,如果一个有限公司要增加注册资本,也是可以这么操作的,先把现金存入银行,然后让会计师事务所验资并把证据拿去工商局做变更登记,最后拿到新的营业执照。然后拿着这个新增资本的银行存款证明到税务局去备案,这样就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