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公估公司有哪些?
目前,国内从事保险公估业务的机构主要有以下四类: 1、保险公司自营的公估部门; 2、保险中介公司设立的公估部门; 3、保险行业商业化的公估机构; 4、其他社会资本设立的公估机构。 其中,前三类都属于我国保险业监管体系下的“准金融行业”;第四类则是我国的非金融企业,其性质与前三者截然不同。
一、保险公司自营的公估部门 这是保险公司为了实现理赔调查和公估业务而专门设立的内设部门或机构,通常称为XX保险公司公估部(中心)。例如中国人保设有公共财险事业部、寿险事业部、产险理赔部及精算部等内设机构,分别负责各自条线理赔工作的管理,其中就包括了对公评估和业务管理职能的公估中心;中国平安也设置有寿险理赔部、财产保险理赔部和车险理赔部,以及相应的公估室。
二、保险中介公司设立的公估部门 随着《保险法人机构管理办法》的出台,目前我国已获批开业的保险中介机构主要包括:全国性综合类保险代理分公司(含港澳台)68家,保险经纪分公司72家,保险专业代理机构85家,保险兼业代理机构90多家,以及各类第三方网络销售平台等。
这些机构的设立,为保险市场提供了重要的服务和支持,同时也促进了保险消费选择权的扩大。而在这些机构中,绝大部分都设立了公估部门,主要负责对保险事故进行评估和鉴定,从而确定是否属于承保责任范围,以及计算应赔付款项。
三、保险行业商业化的公估机构 这类公估机构一般以从事中介服务为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主要接受保险委托,在保险标的或保险事故的查明、判断以及在具体赔偿项目中,独立提供公正的意见。
四、其他社会资本设立的公估机构 这是一种新兴的行业主体,主要以互联网为依托,通过APP客户端为用户提供服务。它们大多采用与第三方合作的方式开展业务,一方面借助对方的渠道资源优势,另一方面也可以利用对方在技术方面的加持力,从而更快地拓展自己的市场。当然,这四种类型的企业之间并没有明确的界线,尤其是第三类和第四类,由于它们的成立目的都具有鲜明的市场导向,因此很容易相互渗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