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投资计入gdp吗?
GDP是按支出法计算的,而房地产在我国的特殊性就在于,它同时具有消费和投资的性质。 这里先区分几个概念: 消费:最终需求(最后一环) 不包括固定资产投资和出口,前者是因为后者属于资本形成,后者则因为外国人不买我国的产品,而我们也不买外国的东西,所以两者都不计入GDP的增长。 但居民住房的购买却同时涉及最终需求和中间投入两个方面。当居民买房后用于住,居住这一用途属于最终需求(也就是消费);但当开发商拿到钱后用来建房,这部分资金就属于中间投入了——虽然最终需求没变,但经过中间的流转,一部分价值已经被转移走了,相当于征收了一次税。 而税收本来就是计入GDP增长的。这样,原来没计入GDP的那部分价值现在被计入了GDP增长,从而使GDP增长数值看起来变大了。
当然,房地产的税收是比较复杂的,除了正常的营业税、所得税外,还有土地增值税等收入,这些不同的税种有不同的征收口径,对同一个项目有的算入GDP有的不算入GDP。 但不管怎么说,由于房产本身既是消费品同时也是资产,这使得计算GDP变得相当复杂。而为了统计的简便,许多国家都在GDP的计算上做了取舍,我国就是做简单处理的国家之一,即所有住宅类房屋一律视同最终消费,不计入GDP。
这样做的一个直接后果就是使得房价与GDP的增速几乎完全同步。 因为如果居民购房不是消费而是投资的话,那么随着房价上涨,居民所购房屋的市值会不断上升,其GDP的贡献率也是上升的。但事实情况是,我国居民的资产负债表(或说财富表)显示,家庭资产的绝大部分是以房产形式存在的,也就是说,我国的居民实际上是拿有限的货币去不断地买入价值不断上升的房产。这在西方发达国家是根本不可能出现的情形,因为这些国家的购房者只要首付30%左右就能买一套房子,随后每月月供几千块钱,数年下来,房贷占收入的比重不到1/4,剩余的大部分可以用于其他消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