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结算账户有哪些?
1、存款人办理日常转账汇款业务和现金存取业务的银行账户,包括基本存款账户(简称“基本户”)、一般存款账户(简称“一般户”); 2、按规定可以办理资金汇兑业务的银行账户,包括专用存款账户(简称“专户”)和个人储蓄账户(简称“个储”)。 其中: 一、单位银行结算账户:
二、个人银行结算账户:
三、临时银行存款账户:
四、专用存款账户:
五、其他存款账户: 以上各种类型的账户均指人民币存款账户。 除了上述5类存款账户外,还有4类特殊存款账户,即财政预算外存款账户、农村信用社社员股金账户、信托基金账户和中国证监会批准设立的证券公司客户保证金账户。
这些特别账户的设立遵循比照办理的原则进行监管。
在我国目前的账户体系中,企业结算账户主要包括企业基本存款账户、一般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和专用存款账户。根据支付结算办法的有关规定,企业可以在银行开立多种银行结算账户,但只能在一家银行的一个营业机构开立一个基本存款账户,企业可以通过该账户办理日常转账结算和现金收付,企业日常经营活动的资金收付及其工资、奖金和现金的支取,应通过该账户办理。一般存款账户用于办理企业借款转存、借款归还和其他结算的资金收付,企业不得从该账户上办理现金的支取。专用存款账户用于办理各项专用资金的收付,临时存款账户用于办理临时机构和企业从事临时经营活动发生的资金收付。
企业向银行申请开立上述各类存款账户,都要向银行出具开立基本存款账户规定的证明文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登记证和相关的其他证明文件。银行对企业的开销户申请,将在5个工作日内予以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