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留股份如何表述?
我以我在A股的实操案例来解释什么是“预留”,以及为什么要在IPO中预留股份。 假设某家企业拟发行股票数量为1亿股(假设全部为普通股且不考虑股权变动情况),那么其总股本数为4.25亿元,若其预期上市首日股票涨幅为100%,则按当前价格计算,企业市值将达到7.35亿元。
然而实际情况可能更为复杂一些,因为一家公司往往会同时考虑多轮融资的可能性——在融资过程中,如果投资人要求对投资后公司估值进行调整的权力和机会(即估值调整权),则可能会导致最终发行股数少于原计划,甚至导致终止融资的情形。当然,对于拟上市公司而言,如果在 IPO 中出现超募现象,则有可能出现向老股东进行一次性巨额分红的情况(虽然这种情况较为少见),这也是一种“减少注册资本”的行为。不过这种情形下,不存在“预先”减少注册资本的概念。
基于上述分析,我们可以得出结论,只有在公司通过IPO实现超额募集资金的情况下,才存在所谓的“预先”减资的问题;反之,如果未能超额募集到资金,那么此前任何涉及减少注册资本的行为均不是“预先”减资。 根据《证券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的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股票上市,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最近三年连续盈利,且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均为正数; (二)预计上市当年营业收入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且预计上市当年和前一个季度相比,营业收入的增长幅度均不低于百分之五十; (三)经营效益较好,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低于人民币6000万元,且比上年同期增长20%以上。
据此,我们在实务中建议拟上市公司尽可能确保在财务数据上满足上述条件,尤其在收入方面,应尽量争取较高增速,以确保能够顺利完成IPO,避免沦为“围资”的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