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淘金路在哪?
“淘金”一词最早出自《旧唐书·宣宗纪》,里面有记载 “大中四年(公元850年)秋七月……其年九月辛卯,京兆府报盗贼张虔陀杀伤百姓,官军捕者甚众,自余窜入商山、太白等岭,莫知其数。” 这里的商山其实就是现在陕西的商州,而太白就是现在的宝鸡。
唐朝时这里的确有大规模采金的记录,到了五代十国时期后蜀皇帝孟昶下令在全国各大城附近开凿矿池采矿炼金。 《十国春秋》中记载了后蜀帝孟昶命人于广陵(即扬州)南郊凿池以资炼金:“初,蜀主之世,扬州岁贡金三千两,银八千两。至是,吴王衍遣使上笺曰:‘本道每年解送金帛及银钱,并铸金银器献者,计四万余贯、匹、两。’”
到了宋朝,因为宋代重文轻武,加上边疆不稳,所以宋太祖赵匡胤认为国家应当积蓄粮草和金钱以备急用,于是大力鼓励民间挖矿冶炼,将各地采矿冶炼的钱纳入国家预算。
《宋史·地理志》中有记载:“惟银、铜、铅、锡之地各列其数,而银、铜之地尤多。” 而南宋时期全国银产量已经很高,达到了历史上第一个高峰,根据一些记载来看当时的南方银产出甚至超过了北方。
比如《宋史·食货志》中就有记载:“江南故产银,江西瑞州、饶州又出银砂。”而明代冯梦龙所著书中更是写道:“吴越间产银。”说明至少在南宋的时候江浙一带已经是重要的产银地之一。 而作为古代最重要的产银地之一的广东在元朝仍然没有得到政府的重视,一直到明成祖朱棣在位期间才设置粤海关,开始征收赋税。 但是明朝时期的矿产除了煤炭外都要交给太监承包给别人去开采,最后获得的收益由太监们提成,因此明王朝其实并没有从矿业中获得多少收入。
清初依然延续了这种制度,直到雍正年代才开始由朝廷直接任命官员管理矿山,收取税收。 不过到了19世纪中叶外国侵略者来了以后一切就变了....